2024年6月29日11时50许,泉州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接到警情:在沈海高速厦门往福州方向2228公里300米(草埔园互通)处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的事故。
经查,事故发生前,两车均行驶在第一车道上,前车驾驶员陈某因孩子肚子疼,想变道至应急车道停车。但周末该路段车流较大,见无法顺利变道,陈某突然急停,加之后方林某跟车过近,导致了追尾事故的发生。
本起事故中,陈某高速急停及林某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均是事故产生的原因。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陈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因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未按规定与同车道前车保持安全行车间距,林某被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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