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forest 9-1 8:58
Aladdin 8-31 12:50
当年马车时代也是这样 逐渐被取代了
19世纪的马车城市
当时市内公共交通是两匹马拉的公共马车。这种马车的车身较长,可以承载12个人,交通繁忙的时候载人可能更多。马车公司在乘客较多的街道运行,大多都是两个重要活动中心之间,如码头、铁路货场或者郊区和市中心。好的线路经常有竞争,马车公司和车辆的数量都在迅速增加。纽约发放公共马车许可证逐年上升,1837年为108个,1847年为260个,1853年达到了683个。在百老汇街南半部,每15分钟就有一辆公共马车通过。到19世纪中叶,公共马车也成为其他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到1853年,《纽约指南》广告中表明,纽约公共马车每天运送乘客多达12万人次。
1832年,纽约一家铁路公司把公共马车技术和铁路结合起来,发明了有轨马车。马车在铁轨上行进,摩擦力小运行平稳,费用低载客量大,一般可载客40人,最多可以容纳74人,其承载能力远高于普通马车,而马匹数量却没有增加。到了30年代末,波士顿、费城、新奥尔良、华盛顿特区等地都有了有轨马车。
如果你穿越到19世纪末的伦敦街头,会看到这样一幅奇景:一辆样式难看、尾部冒着黑烟的铁家伙在街上以每小时不足两英里的速度“爬行”着,轻巧便捷的马车不时从它旁边擦肩而过,用优雅的“嘚嘚”的马蹄声嘲笑着这个怪物发出的隆隆轰鸣。在这个铁家伙前方不到几米的距离,一个成年男子手持红旗,那铁家伙每“挪动”一段距离,前面的这个旗手就也前进一段距离,每到路口,他还要东张西望一番,在确认“不会妨碍马车行驶”后,那人才会挥动一下旗帜,示意那铁家伙可以继续前进。
是的,这就是汽车刚刚问世时的尊容。是什么导致了汽车如此寒酸呢?是当时汽车的技术条件不行吗?不,它是被逼的。汽车技术的成熟,比我们想象中要早得多。1820年,以蒸汽机驱动的汽车就在英国诞生了。1886年德国人卡尔·本茨获得内燃机汽车专利,开始面向公众生产现代意义上的汽车。但是,在技术条件成熟后,汽车却没有立刻被推广。究其原因,当然有公众需要适应的缘故,但更重要的问题是,汽车当时有个强大的竞争对手:马车。
在当时的伦敦、纽约等大都市,马车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套庞大的产业体系。据统计,当时仅伦敦一地就养了30万匹马,供应私人马车、出租马车、公交马车、有轨马车等各类交通工具之用。马车行业的雇员,除了车夫,还有马夫、马车生产商、马厩管理员、马粪清理工等许多工作,这些人再加上他们的家人,伦敦靠此吃饭的人口就将近10万。伦敦当时虽号称世界第一大都市,但全城也不过200万人。要用汽车替换马车,就要砸掉全城百分之五的人口的饭碗。
更何况,汽车对于马车来说可不只抢生意,汽车虽然速度快,噪声也很大,外形还很古怪,它从路上驶过,经常会让拉车的马受惊,进而引发交通事故,所以乘惯了马车的市民都视汽车为洪水猛兽。为了迎合民众的心理,当时的媒体也跟着起哄,美国报纸把汽车称为“魔鬼的车”,欧洲报纸则刊登描绘汽车爆炸场面的漫画,坐车的人血肉横飞,令人惨不忍睹,以此恫吓人们不要乘坐汽车。
在此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政府似乎都不会贸然引入汽车。套用当时伦敦市议会一位议员的话说:“我们为什么要用这种吵闹、危险的工具为我们可爱的城市招惹一堆麻烦呢?”
于是从1858年开始,英国率先实行道路交通法规——“红旗法”,汽车“在郊外需限速4英里/小时以下,市内限速在2英里/小时以下,而且在蒸汽汽车前方几米远的地方要有一手持红旗的男人先行,以使人们知道将有危险物接近。”之后德、法等国纷纷跟进。如此苛刻的规定,几乎就是禁止了汽车的存在。
19世纪的马车城市
当时市内公共交通是两匹马拉的公共马车。这种马车的车身较长,可以承载12个人,交通繁忙的时候载人可能更多。马车公司在乘客较多的街道运行,大多都是两个重要活动中心之间,如码头、铁路货场或者郊区和市中心。好的线路经常有竞争,马车公司和车辆的数量都在迅速增加。纽约发放公共马车许可证逐年上升,1837年为108个,1847年为260个,1853年达到了683个。在百老汇街南半部,每15分钟就有一辆公共马车通过。到19世纪中叶,公共马车也成为其他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到1853年,《纽约指南》广告中表明,纽约公共马车每天运送乘客多达12万人次。
1832年,纽约一家铁路公司把公共马车技术和铁路结合起来,发明了有轨马车。马车在铁轨上行进,摩擦力小运行平稳,费用低载客量大,一般可载客40人,最多可以容纳74人,其承载能力远高于普通马车,而马匹数量却没有增加。到了30年代末,波士顿、费城、新奥尔良、华盛顿特区等地都有了有轨马车。
如果你穿越到19世纪末的伦敦街头,会看到这样一幅奇景:一辆样式难看、尾部冒着黑烟的铁家伙在街上以每小时不足两英里的速度“爬行”着,轻巧便捷的马车不时从它旁边擦肩而过,用优雅的“嘚嘚”的马蹄声嘲笑着这个怪物发出的隆隆轰鸣。在这个铁家伙前方不到几米的距离,一个成年男子手持红旗,那铁家伙每“挪动”一段距离,前面的这个旗手就也前进一段距离,每到路口,他还要东张西望一番,在确认“不会妨碍马车行驶”后,那人才会挥动一下旗帜,示意那铁家伙可以继续前进。
是的,这就是汽车刚刚问世时的尊容。是什么导致了汽车如此寒酸呢?是当时汽车的技术条件不行吗?不,它是被逼的。汽车技术的成熟,比我们想象中要早得多。1820年,以蒸汽机驱动的汽车就在英国诞生了。1886年德国人卡尔·本茨获得内燃机汽车专利,开始面向公众生产现代意义上的汽车。但是,在技术条件成熟后,汽车却没有立刻被推广。究其原因,当然有公众需要适应的缘故,但更重要的问题是,汽车当时有个强大的竞争对手:马车。
在当时的伦敦、纽约等大都市,马车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套庞大的产业体系。据统计,当时仅伦敦一地就养了30万匹马,供应私人马车、出租马车、公交马车、有轨马车等各类交通工具之用。马车行业的雇员,除了车夫,还有马夫、马车生产商、马厩管理员、马粪清理工等许多工作,这些人再加上他们的家人,伦敦靠此吃饭的人口就将近10万。伦敦当时虽号称世界第一大都市,但全城也不过200万人。要用汽车替换马车,就要砸掉全城百分之五的人口的饭碗。
更何况,汽车对于马车来说可不只抢生意,汽车虽然速度快,噪声也很大,外形还很古怪,它从路上驶过,经常会让拉车的马受惊,进而引发交通事故,所以乘惯了马车的市民都视汽车为洪水猛兽。为了迎合民众的心理,当时的媒体也跟着起哄,美国报纸把汽车称为“魔鬼的车”,欧洲报纸则刊登描绘汽车爆炸场面的漫画,坐车的人血肉横飞,令人惨不忍睹,以此恫吓人们不要乘坐汽车。
在此种情况下,任何一个政府似乎都不会贸然引入汽车。套用当时伦敦市议会一位议员的话说:“我们为什么要用这种吵闹、危险的工具为我们可爱的城市招惹一堆麻烦呢?”
于是从1858年开始,英国率先实行道路交通法规——“红旗法”,汽车“在郊外需限速4英里/小时以下,市内限速在2英里/小时以下,而且在蒸汽汽车前方几米远的地方要有一手持红旗的男人先行,以使人们知道将有危险物接近。”之后德、法等国纷纷跟进。如此苛刻的规定,几乎就是禁止了汽车的存在。
xijiangyue 8-31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