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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是前两年的 锜振东案 吧

发表于8-20 13:19  收藏  举报  回帖76
[图]
8-20 13:19
相当于杨乃武小白菜终于自证清白而且铁证如山, 可是法官还是将错就错把他们给斩了
实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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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lvarez   8-20 18:29
诈骗啊 @zwl
[图] vv   8-20 13:25
你这说的血呼啦啦的怪吓人的,那个啥啥东,不是缓了吗。。
[图] PKKA   8-20 13:28
好像是 判三缓三
背了个qj罪 @vv
[图] vv   8-20 13:34
缓本身也是一种态度显现吧,他如果真的有罪,其实并不可能缓。。
他们那个事情明显是双方都有责任,男方必然给了女方错觉,否则女方不会同意,女方的错觉必然有自己加戏的成分,否则男方不会不认。结合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男女感情,男的不以
正常恋爱观处理男女关系错误更加大,于是罚男的呗。。 @PKKA
[图] PKKA   8-20 13:46
问题是他确实没q,证据确凿,却被“坚持”判了q罪 @vv
[图] vv   8-20 13:54
我看介绍,是女的全程同意,但是女的事后要求当他女朋友啊,结果他给拒了。。那么这个很容易可以联想一下,女的当时的同意是以为俩人确定关系,这种想法同时也是非常正常的民间公认,否则他俩成啥了。。。 @PKKA
[图] PKKA   8-20 13:58
对啊。所以他没q, 所有公检法后来也知道他没q, 他们也知道大家都知道他没q
但还是判了他q @vv
[图] vv   8-20 14:00
所以同时那不是也缓了么,他那个事情要说q确实看起来不那么确定,可要说啥事都没有明显也不像啊。比如他有没有给予人错觉从而以为这是谈恋爱谁知道呢,如果存在这种错觉而且是他故意给予,这同样是一种变相的违背意志,可你要说啥叫故意给人错觉,恐怕天知道啥叫,那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一个技术活儿,只能结合双方复盘。。。就像有的案子里人觉得受到了威胁如果不同意会发生危险从而同意了也同样是一种变相的违背意志。。。那种q的案子难打,不就是因为意志那东西实在是有时候挺虚头巴脑的么,如果真的是拿个板砖啥的,反而好办了。。 @PKKA
[图] fryingbird   8-20 14:11
这是中国的老问题了
只要女的想告男人强歼
男人几乎一定会以强歼罪被判刑
女方不需要提供证据
男方提供任何证据都没用
驻马店的那个更惨
对方主动kf
没有发生关系
还是被判了
[图] fryingbird   8-20 14:13
缓没缓是另一回事
主要是没有犯罪凭啥判刑
缓刑就不是刑了? @vv
[图] basil0907   8-20 14:15
驻马店那个是犯罪中止 @fryingbird
[图] defeatyou   8-20 14:16
当年有的案子比这个夸张多了
女的随便一封信,男的判强X,4年
[图] fryingbird   8-20 14:20
犯罪中止的前提是犯罪了
女方主动要求发生关系
男的没做
就算做了都不是犯罪
何况没做 @basil0907
[图] vv   8-20 14:16
缓本身就说明情节轻微吧。。我理解缓是一种态度,就不是没错,但够不上很大,否则干啥缓。。。当然这是我自己的理解,比如那个案子既然不是无罪,那就是有证据显示,但同时又虽然但是的其实情有可原。。。 @fryingbird
[图] fryingbird   8-20 14:21
中国的强歼案就是这么奇幻
只需要一方证词就能判刑
所有的证据和另一方的证词都可以忽略 @defeatyou
[图] fryingbird   8-20 14:23
就算情节再轻微
也得犯罪了才能判刑
双方你情我愿的发生关系
事后俩人手拉手离开
女方还要求确定男女朋友关系
怎么看出来男人犯罪了 @vv
[图] shixiangyun   8-20 14:26
话说啥叫“不以正常恋爱关系处理男女关系”? @vv
[图] vv   8-20 14:33
不是,他们那个案子其实代表了两种或者三种法律层面上的观点,就是如何看待动机错误的有效承诺,有人认为只要承诺了无论动机都是有效,有人认为基于动机错误的承诺就是无效的了,这个一直是有很鲜明的两种观点冲突,以及还有一种有点介于二者之间的折中,法律界一直有探讨,没有结果。。那个案子最后判的是偏向后者的折中。。不能说对,也不能说错,观点只有采纳或者不采纳。 @fryingbird
[图] vv   8-20 14:39
这不就是观点么,比如在很多人看来无论因为任何前提只要女方同意了就是同意,但是还有一种观点是如果女方同意是基于一种想做男女朋友的前提,那么前提不成立了同意就要撤回。。这两种观点是吵翻天的吵,业内人士自己在吵。。以及那个男的事实上被扣了印象分,他事实上就是钓鱼睡觉,他以为他录了音他就可以啥事没有。。。 @fryingbird
[图] microduct   8-20 14:43
前几天贴的哪个更牛批吧?
男方嫌弃对方腿毛硬,没办事
女方报强,最后竟然是判强。
[图] lvarez   8-20 14:45
骗色不是蔃姧,这有什么争议么?可以诉诈骗。 @vv
[图] defeatyou   8-20 14:45
我看过帖,律师写的,这个领域冤案最多,甚至有的是别人代报案
这不是胡扯,本人是不是愿意不知道?为啥代报案?又不是14以下 @microduct
[图] vv   8-20 14:43
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渣,以交往为诱饵,发生关系,然后完了把别人家甩掉,这都不能理解么,那个人是连装都不肯装一下,他直接拒了人家,而且他还事先想到了要录音。很多人只是看到说女的同意了事后反悔就能反口,他们没有想过那个男的为什么会录音以及女的在事前就已经要求过确认关系。 @shixiangyun
[图] vv   8-20 14:49
不不不,那个案子打的是同意这两个字,也就是意愿体现,同意如果不能成立,那你想啊违背意愿了那事儿可就大了对不对。。 @lvarez
[图] hereto   8-20 14:53

差不多 @defeatyou
[图] shixiangyun   8-20 14:54
说真的,
我觉得主动要求发生关系,又以x为由要挟确立恋爱或者婚姻关系的女的,本身也没把自己当个人。
有啥渣不渣的。
难不成把这种女人娶回家就不渣了?
要求男的赔钱或可理解。
给男的判刑我觉得是胡搞。 @vv
[图] lvarez   8-20 14:54
这个说法本身就错的没边儿了,蔃姧构成要件中不是同意,是“明知违背妇女意愿还强行”,不仅要表明姓行为违背意愿还要达到让嫌疑人明知的程度。 @vv
[图] microduct   8-20 14:55
看了觉得法官太牛了 @defeatyou
[图] vv   8-20 14:56
那这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事情了,肯定是啥样的情况都有,好人坏人都是不分性别的。总之那个案子折射并不是女人多么有特权,而是法律层面上的如何看待动机和承诺的有效性。比如挺典型的一个事情,好比有个女的,她走错房间了,她以为床上的是她lg,其实不是,然后事后打起来了,这个就是一个特别典型的一方驳斥另一方时候的举例,说喏你看这是她误会了但是难道她真的愿意么。。。 @shixiangyun
[图] lvarez   8-20 15:03
这个当然是蔃姧,可以按常理推断你明知发生姓关系违背了这个女的意愿。 @vv
[图] PKKA   8-20 15:02
渣和qj是有本质区别的。如果“拔d不认人”算qj的话,美帝欧洲有一半男人都算qj犯吧。
另外你互换下性别就知道哪里不对了。比如纯情男和渣女睡,睡完渣女说我没想和你做男女朋友, 纯情男可不可以告渣女 qj(强制猥亵)? fg也会像振东这个案子一样判罚吗?
所以不用洗,这个判罚就是公开的指鹿为马、枉法 @vv
[图] vv   8-20 15:00
对呀,明知违背啊,男的是知道女的想做男女朋友的,男的明知他们不会做男女朋友。。。不要抠这种字样,法条用语这个东西早就被业内人士抠了八百遍了,那两种观点的双方都是业内人士全部熟知法条,那不是吃瓜群众的自学感悟,否则就谈不上业内观点争论了。 @lvarez
[图] basil0907   8-20 15:03
QJ要有犯罪故意吧
如果男方就是觉得是自己的媳妇或者女友,结果被判QJ,岂不是冤死?
而且女的可以认错人,那么男的也能认错人啊 @lvarez
[图] vv   8-20 15:04
不不不,这里可没有什么常理推断,你所谓的常理推断只是你自己的三观折射,法律上不是这样的,在法律上,这两个是同一派观点,也就是如果依照那个观点A,那么这两个案子就都是无罪的。。。 @lvarez
[图] lvarez   8-20 15:06
违背什么了?你觉得意愿是指所有意愿么?你明知你女友想看甄嬛传你却看了雍正王朝,结果违背意愿了,是蔃姧? @vv
[图] lvarez   8-20 15:08
婚内都有蔃姧啊。刑珐珐条并未对蔃姧檌客体有除女性外的其他但书条款。 @basil0907
[图] lvarez   8-20 15:09
都认错了可以,你认错了,人家表明身份还装傻救不了你。 @basil0907
[图] vv   8-20 15:06
法律观点会是判罚的前提,这个事情的焦点并不在于渣不渣,在于女方那个同意是否真实意愿体现。。我觉得你们都有点带入当事人思维了,打官司不能代入人,要站在旁边翻着法条想各种适用性。要是用所谓的你想想如果换成啥啥的路子,那从抓人到办案子一直到律师所有相关的职业里,人就哪一个都干不了,最起码的抽离感都做不到。。。 @PKKA
[图] basil0907   8-20 15:10
首先要有犯罪故意吧
难道还有过失QJ这一说? @lvarez
[图] lvarez   8-20 15:11
不对。珐馆认为足以推断即可,毕竟个人当时意愿只能佐证,强求客观直接证据,不利于保护妇女。 @vv
[图] basil0907   8-20 15:11
对,如果人家表明身份,你就终止了行为,那应该不算QJ
如果人家表明了身份,你还性犹未尽,要强行继续,那就构成QJ了 @lvarez
[图] lvarez   8-20 15:13
当然需要故意。构成要件就是“明知违背妇女意愿还强行”,什么是明知,珐馆觉得足以推断即可。 @basil0907
[图] lvarez   8-20 15:13
这有什么疑问? @basil0907
[图] basil0907   8-20 15:14
没有疑问
你说的那个案例,并不必然构成QJ @lvarez
[图] PKKA   8-20 15:14
你要不然先深呼吸,慢慢呼气,重复十次,然后再整理下思路 @vv
[图] lvarez   8-20 15:16
哪个案例? @basil0907
[图] basil0907   8-20 15:16
算啦,换个话题吧 @lvarez
[图] basil0907   8-20 15:20
为啥大多数时候,我都觉得vv姐说得对呢? @vv
[图] vv   8-20 15:10
那不是说过了么,是有关基于动机错误的承诺是否仍然有效。。具体来说就是两句话,第一女的是不是基于咱俩能好的动机才同意的,第二男的有咩有引导或者维持了女的动机才产生了女的同意。。。最后焦点就到了如果是基于错误动机的同意还是不是同意。。然后就吵起来了呗,三拨人吵,一波人说必须有效,一波人说必须无效,一波人说呃这不好说啊这事儿必须得好好研究研究。。。。
我说的比较土,具体人家挺讲究的,什么法益什么承诺什么的挺绕的,我只是曾经努力理解了一下双方的意思,反正大差不差就那么个意思吧。。至于到底谁对,那我不知道,感觉听起来好像都有点道理。 @lvarez
[图] lvarez   8-20 15:22
不能简单倒置。构成要件不一样。强制猥亵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不是仅仅违背意愿。 @PKKA
[图] vv   8-20 15:22
会不会是因为,我每次都写的字比较多呢! @basil0907
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