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小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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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经历过的一个芜湖法院的事
发表于8-16 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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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旧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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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senger
8-16 9:38
文章写的是先出鉴定费, 先出意思可能就是他先拿钱,后面再说这钱算谁头上。
这个事故明显是医院和厂家的问题,难道还能是骨折病人自己把体内钢板给掰断了?
@ziwa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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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dPaul
8-16 11:03
垫付鉴定费,鉴定费肯定让败诉的出啊,但是实际上,病人败诉了,也不可能出的,这个鉴定费,根据法院说是两万,但是根据厂家的先例,实际上有物价标准,1万不到。
其实,当时法官也事后和我们说了,说你鉴定费花2万,不如陪给病人。
@ziwa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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