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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做法VS漯河法官的判决
发表于8-13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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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旧到新
由新到旧
SankHeart
8-14 10:12
来,我给你开一张100年的假条,你退休吧
医院的病历和处方作为专业处置意见,通常是会被法庭所采纳的
但如果医院出具的意见有明细的逻辑问题,也是可以被推翻的
如果医院说了啥就是啥,为什么每年还有那么多告医院的
@alex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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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kilyer
8-14 11:12
医院处方29天那就是29天了?医院就不能开个人情单?别说啥医院开假单子法院应该咋办,那是两回事,法院可以交出去查,但不影响认定只有15天住院的实际情况。
@alex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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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arez
8-14 12:27
当然按实际发生来认定医疗费用,按证据认定误工费,有其他证据证明住院以外不能上班,当然可以支持误工费。住院这个证据,只能证明住院实际发生的范围。谁也没说再修养十几天不合理,认定误工需要的不是合理性,是必然性,是事实性,需要证据。
@alex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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