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通常的理解,因事故造成的财物损失得到赔偿是基本的,另外人身损害应该得到应有的补偿
但现在的法律,仅支持对财物损失赔偿,且需要伤者自行去整理准备材料
误工费要求出具医生开的假条、劳动合同、银行流水和单位证明
护理费要求护理者误工的相关材料,或者护理机构的合同和发票
医疗费只在基本治疗范围内报销,治疗的时候就得懂得哪些费用是自费的
交通费要收集所有发票
伤残补助要自己去做残疾定级
就这些材料,你想想,伤者得耗费多少精力
尤其很多骑车、行人、电动车的伤者,本身就是底层,拿不到正规单位的合同和证明,也想不到治疗过程收集必要的发票材料
只是走在路上,天降横祸,谁在疼得要死要活得时候还得考虑这么多
很多司机也是第一次事故,没经验,也不懂得支持伤者
而在人身损害精神损害方面几乎没有一分补偿
就我们明明不是法治社会,偏偏在这类弱者受害的事情上法网无情铁面无私
@wildw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