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小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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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根源是太脱离群众了
发表于8-12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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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peony
8-12 22:04
老百姓怎么预测法官认可什么证据、不认可什么证据?
这玩意不应该公开说明吗?尤其是人身损害、劳务纠纷类的官司。
老百姓认认真真准备了他认为有效的证据。
法官认为这些证据不够,是不是应该告诉他,什么样的证据能说明问题,什么样的证据不能说明问题,给个期限让他去补充?
现在老百姓打官司像开黑盒,直接一纸判决莫名其妙把他精心准备的证据否定掉,任谁都会很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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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jiyouyi
8-12 22:12
需要什么证明都是律师处理
原告有配律师
你这个角度应该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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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peony
8-12 22:15
那个律师确实没尽力。
问题是,律师也无法预测什么证据能被采纳。
如果这个老头花了一万请了个律师,结果仍然只获赔9000,律师和法官谁死?
@fanjiyou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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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oak
8-12 22:17
那个老头给配的是公益律师,免费。。
@mype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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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peony
8-12 22:19
那不还是回到了主贴的问题。。
反正公益律师又不解决问题……
@silento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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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sheng
8-12 22:20
群众没有桶蘸价值,早晚都会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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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
8-12 22:25
我猜想,可能这事有点类似医患关系中越来越普遍存在的病人抱怨医生缺乏有效沟通时长,然后归结为医生门诊工作量过大导致没有办法保障有效时长。。。很多事务性窗口也有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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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peony
8-12 22:32
我说的这两类官司,高法或者当地高院可以统一给个指南吧?
就不能明明白白告诉老百姓啥证据有效吗?
@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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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xfox
8-12 22:37
这种不应该严格抠证据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应该酌情赔点,不能非要扣住医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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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
8-12 22:39
法律其实本身从来没有定位于面相大众,否则不可能大学才会开设法律基础课程而且还不是所有的大学,那东西原本就没打算让人人明白,所以才会出现律师这个职业。。你看从古至今,任何国家都从未做过任何努力让老百姓人人有本事自己打官司,社会管理致力于的一直是不让人违法,而绝不是教会人维权,只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谁家的高院高法都不会做后面这件事。
@mype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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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
8-12 22:41
那就会被被告举告了,对于法官来说公平才是首位的,所谓酌情往往只能出现在调解中,尤其民事案子。
@fix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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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bigcat
8-12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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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peony
8-12 22:51
你说的不对。
我知道的一类官司,就是网络侵权案,这些就是高法明明白白公布的。甚至还说了索赔律师费要提供啥样的证据。
@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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