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9月15日,国家多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简称“2021通知”),我们主要关注一下以下4点:
1、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2、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4、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第2点明确,相关业务包括虚拟货币兑换(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等等。可见,即便是个人进行虚拟货币兑换,仍然会被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
@lyl85370326